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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保官员监测数据造假被警方带走

发布来源:成都静到环保 发布时间:2016-10-26 文章已被: 人阅读

新京报讯 (记者王硕)用棉纱堵塞国控监测站点的空气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偏低,引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注意。据媒体报道,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长安区监测站站长、副站长等人被警方带走,目前羁押在看守所。

  据了解,长安区监测站是西安市两个国家直管监测子站之一,其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作为国家考核地方空气质量的重要依据。

  
   怕暴露删除监控视频

  据媒体报道,2016年2月,长安区监测站回迁至西安邮电大学南区动力楼顶时,时任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长李某,利用协助监测站搬迁、调试的机会,私自截留了监测站钥匙并偷偷记下了监测站监控电脑密码。随后一段时间,工作人员多次潜入长安区监测站内,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监测站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

  空气采样口被棉纱堵塞后,该站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影响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此举引起国家监测总站的注意,于是派人前来检查。据媒体报道,为防止事情败露,2016年3月,长安区监测站曾有将监控视频删除的行为。

  首个监测数据造假移交司法的政府部门

  记者从环保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涉案者或面临刑责。据了解,目前涉案的李某等人,被羁押在西安市看守所。

  据专家介绍,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并不鲜见,但之前多是内部批评处理,像此次对西安的监测数据造假的责任人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尚属首例。

  环保专家彭应登说,西安当地环保部门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因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首个被移交司法机关的地方政府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或需承担刑责。

  ■ 焦点

  1 数据造假如何被发现?

  空气质量长时间改善不合常理

  棉纱堵塞采样器对数据有多大影响,为何会引起环境监测总站警觉?

  环保专家彭应登告诉记者,西安监测数据造假早在今年年初即被揭发,环保系统内部皆知。他告诉记者,使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一方面对颗粒物有明显的阻隔,就像“戴口罩”。彭应登说,因为PM2.5的穿透能力很强,一两层棉纱起不到作用,所以塞到采样器里的“是一团棉纱”;另一方面,采样器被棉纱堵塞后,也会影响采样器的进气量,同样会造成监测的浓度值偏低。

  彭应登表示,受棉纱阻塞后,监测仪器监测到的PM2.5浓度数据值可下降30%~50%,如果是在空气中相对湿度较大的时候,浓度值的降低将更明显。

  据了解,长安区监测站为西安市两个国控监测子站之一,它的监测数据会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时接收到。“单个站点采样器塞上棉纱后,数据长时间的持续改善不符合常理,很容易被发现。”彭应登表示。

  2 数据造假面临何种处罚?

  构成犯罪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西安市长安区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为何会被直接移交司法程序?这要从去年4月的“全国环境监测现场工作会”说起。

  在此次有数百名各地监测站负责人参加的全国环境监测现场工作会上,时任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会上表示,在一些地方,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对监测系统也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

  吴晓青在会上告诫, 监测数据是高压线和红线不能碰,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绝对不能碰。会上同时宣布,环保部将用两年时间,开展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专项检查。

  “西安的监测数据造假,就是发生在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专项检查启动后。”彭应登说,按照新环保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此外,违反环保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国控站点监测事权上收可以杜绝造假吗?

  两份约束性文件将于年底出台

  据环保部通报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进展情况”,截至10月24日,全国1436个国控站点已交接完成1324个,完成率达92%,仅112个尚未完成。目前,京津冀区域的国控站点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已经全部上收。

  国控站点监测事权上收就可以杜绝地方造假吗?彭应登表示,国控站点监测的事权上收到中央后,并非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负责运行和管理,而是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去运行和管理。

  “即使监测权上收国家,完全不受地方干扰也不太可能。”彭应登说,即使第三方来运营,也不能避免和当地环保部门发生联系,而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核的压力,仍有修改数据的冲动,这就需要国家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另一方面也考验第三方运营公司的自律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职业操守和底线。

  据了解,目前,环保部已经组织编写《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技术判定细则》,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预计这两份文件将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出台。

  ■ 盘点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那些手段

  1.环境监测仪放在矿泉水瓶里

  据环保部通报,今年4月,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的工作人员在对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中发现,企业总排污排口的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管路已被人为断开,本该连接在污水处理池中的监测探头,却被放入了一瓶装着清水的矿泉水瓶中。

  2.人为设置程序 数据超标即被替代

  据环保部通报,2016年3月1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杭州云会印染整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程序被运营管理单位篡改。运营单位帮助企业将数据采集仪软件设定为:超过400mg/L浓度的监测数据自动用以前不超过400mg/L的监测数据代替。

  3.故意损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据环保部今年7月通报,河北省昌黎县环保局与秦皇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三套自动监控设备烟气采样头均焊接有一个管路接头,并与一根PVC管连接,导致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损毁无法工作。

  4.采样分析仪上接导线 监测数据可随意改

  据环保部在去年6月通报,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涉嫌排放废气超标、污染环境被群众举报,但环保局监控平台上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达标。南京市环境监察支队到企业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企业负责数据采样的分析仪和数据传输的工控机之间接入了几根导线,并连接该公司办公室,可随意篡改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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